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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扫黑除恶】忻州中院“四个聚焦”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

忻州中院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-07-31


党中央、国务院作出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后,忻州中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,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,以“四个聚焦”的坚决态度和强力举措迅速向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凌厉攻势,取得了阶段性成效。


2019年10月11日,忻州市中院依法对朱强等59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

一是聚焦案件线索抓整治,主动全面摸排核查


为进一步全面深挖细查涉黑涉恶线索,切实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动性、针对性,全市法院对2012年11月以来所受理的全部案件逐案进行排查,结合通过对部分县、区开展督导发现的线索,共向市委政法委报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39条,接收扫黑办转督线索10条,并已全部反馈。完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“保护伞”线索摸排报送机制,对正在审理的涉黑恶案件逐案过筛,切实做到“五个查清”,同时将普通刑事案件也纳入重点监控范围之内排查线索。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,中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确定了专项斗争年度工作重点,出台了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“保护伞”严惩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》和《关于审理金融类涉黑恶案件实施意见》,严厉惩处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和“关系网”,并主动加强与工商、税务、银行、证券、房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,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及时对涉黑恶案件涉及的财产进行查封、扣押、冻结,全面铲除黑恶势力关系网络、摧毁经济基础。

2019年11月11日,原平法院依法对徐明青等33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

二是聚焦工作督导抓整改,严格把关依法办案


为切实提升全市法院专项斗争工作能力和水平,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,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原平、代县、五台、繁峙、忻府区、保德等基层法院进行专项调研督导,层层传导压力,狠抓责任落实,对扫黑除恶工作台账、工作机制进行检查督导,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,传授工作经验做法,针对督导整改意见进行专门部署,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势推进。同时,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,结合大批案件进入诉讼、审判环节的特殊形势,强化日常监管和请示汇报工作,并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8份,切实严把涉黑恶案件事实关、证据关、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,确保严格依法办案。

2019年11月13日,保德法院公开审理彭彦辉、刘军等24人涉黑案

三是聚焦大案要案抓审判,重拳出击精准发力


中院党组积极争取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支持,把重大案件审理作为彰显法院坚强决心、鼓舞群众坚定信心的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。中院审理的“5.21”涉黑案涉及被告59人、罪名17个,群众关注度高,社会影响大,审理难度非常高,开庭审理和宣判耗时近9天,庭审笔录共计25万余字,判决书共计131万余字。中院紧紧依靠市委、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,依靠省高院的有力指导,依靠各兄弟部门的通力合作,及时成立专案组,细化方案,压实责任,挂图作战,圆满完成庭审任务,为审理人数众多刑事大案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,受到省高院和市委领导的一致肯定。忻府区法院审理的张美军等39名被告人涉黑案、原平法院审理的徐明青等33名被告人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审判工作顺利推进,实现了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。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审判效率,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对涉黑恶案件快审快判快执,以公正高效的判决结果展示法院扫黑除恶的工作成果,根绝出现案件超审限长期积压现象。

2019年12月11日,忻府区法院公开审理张美军、张美成等39人涉黑案

四是聚焦正面发声抓引导,宣传发动营造氛围


中院坚持依靠群众、发动群众,把宣传引导作为扫黑除恶“先手棋”,结合“法律六进”活动,大力开展以案释法,主动向群众征求扫黑除恶工作意见建议,查询摸排涉黑涉恶线索,深入动员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。同时,中院利用“两微一网”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法律常识、全市涉黑恶典型案例以及线索举报途经,精心拍摄制作扫黑除恶专题微电影《勇敢站起来》,在第四届平安山西“三微”比赛活动中同时斩获十大作品奖、最佳作品奖、优秀编剧奖、优秀表演奖四个奖项,取得良好宣传效应。始终坚持以依法办理为基础、以舆论引导为关键、以社会面管控为保障,将“三同步”原则贯穿于涉黑恶案件审理全过程。牵头协调山西日报、山西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,会同政法各部门官方媒体集中发声,实现扫黑除恶主流声音多渠道、精准化传播。“5.21”涉黑案庭审通稿发布第二日,中院公众号阅读即超过10万,宣判通稿发布当晚就取得近3万的阅读量,营造了强大的舆论声势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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